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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裝生鮮雞肉 明年7月標示產地

進口雞肉標示問題延宕多年,衛福部食藥署擬修食安法,未來散裝生鮮雞肉應標示原產地,其中包含大賣場以及傳統市場,預計近期公告,最快明年七月一日實施;至於國產白肉雞業者最在意、且攸關消費者荷包的熟食、加工雞肉產品,並沒有納入要標示產地的規範中。

多年來,國內白肉雞業者爭取進口生鮮雞肉(解凍肉)要標示屠宰日期,熟食、加工產品應標示原產地。中華民國養雞協會課長蕭金鳳說,不管是國產還是進口雞肉,都應標清楚產地,特別是熟食,否則現在像便當店,隨便買個便當都上百元,但是否用國產雞肉也沒人知道,若便當店採用的是僅國產雞肉價格一半的進口雞肉,卻賣高價位,對國產雞肉業者、消費者都不公平。

蕭金鳳說,熟食和加工雞肉產品應也要有規定,有法律規範民眾才有依據去檢舉。

今年進口雞肉量再創新高,已達到國內市占率六成。農委會昨邀集食藥署、養雞協會、養雞團體召開「研商雞肉標示事項政策推動會議」,針對雞肉標示問題進行溝通。

農委會畜牧處長張經緯說,食藥署認為應要把散裝雞肉納入標示,比如有些攤商把進口雞肉拆箱後,放在零售傳統市場上販賣,若未標示,看不出產地,因此生鮮雞肉應做好產地標示,賣的是國產雞肉,還是進口雞肉,這規範包括各大賣場以及零售的傳統市場,近期準備公告,擬明年七月起實施。

但張經緯表示,至於農委會以及國內養雞業者最在意的熟食標示部分,並沒有納入食藥署標示產地的規範中,主要是食藥署認為,食安法的規範是為了食安。

張經緯指出,國內白肉雞有八成作為加工原料,若未納入規範,整個產業鏈會有斷點。他說,未來仍會與食藥署持續溝通,也希望採正面表列,若全數使用國產白肉雞的業者,應輔導其標示「本店使用國產雞肉」,甚至可協助做出價位區隔,讓業者的業績有成長,這樣標示才有幫助;若標示對業績沒有助益,消費者、業者還是會將本求利,會轉向購買僅有國產雞肉一半價格的進口雞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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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經濟日報